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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新时代藏传佛教工作水平

时间:2018-03-31 10:35     来源:未知    作者:网上百家乐投注
全面提高新时代藏传佛教工作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宗教篇的高度凝炼和点睛之笔,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在西藏,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藏传佛教工作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动,坚持在“导”上下功夫,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把各族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奋斗目标上来,使藏传佛教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坚持“导”的正确态度。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对待藏传佛教问题,不能采取简单的“收”的态度,忽视藏传佛教存在的长期性,片面夸大藏传佛教的消极作用;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放”的态度,忽视藏传佛教背后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片面夸大藏传佛教的积极作用,而要采取“导”的态度,客观、辩证地认识和看待藏传佛教的社会作用,尊重藏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工作规律。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藏传佛教,准确把握藏传佛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和社会作用的两重性。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力量。我们的工作,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增加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的影响。要把握好“导”的艺术,“导”不是简单的疏导,而是要综合运用管、控、调、疏等多种手段进行现代治理,坚持一手抓凝聚人心,一手抓依法打击,始终坚持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导”的基本方针。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是根本方向和目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有不信教的自由。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得危害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共产党员绝对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对涉及宗教的违法问题具体分析,该保护的要保护、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打击的依法打击,禁止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提高法治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处理宗教问题要做到于法有据,杜绝以个人意志替代法律法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要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佛教协会、寺院和藏传佛教事务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接受任何附加的宗教条件;寺院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恢复或者变相恢复已被废除的藏传佛教封建特权、宗教压迫剥削制度以及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不得对信教群众进行各种摊派和变相勒捐。鼓励僧尼参加生产劳动,逐步提高自养能力。寺庙举办的企业,应纳入集体经济、乡镇企业范围,接受政府工商部门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相适应”指的不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种世界观的调和,并不是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改革宗教系统中的所有要素,而是要求宗教将自身的发展和进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藏传佛教界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途径,改革和调整与社会进步不适应的地方,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使宗教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始终做到与党和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坚持“导”的正确路径。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正确路径,是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任务。藏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进步同频,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政治认同,就是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在维护祖国统一、法律权威、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形成广泛共识。文化融合,就是要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嵌入民族文化的基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藏传佛教的经书、建筑、绘画、诗词、天文、地理等是藏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弘扬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充分激发全体信教群众投身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社会适应,就是要与社会同心同行,共建和谐,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从现实社会中吸收新鲜养分,在宗教观念、制度、组织等方面进行调整,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传递正能量。在目标上,藏传佛教要服从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西藏篇章的总目标。在方式上,藏传佛教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要求,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去适应藏传佛教。在内容上,藏传佛教既要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又要根据时代和社会需要克服消极影响的方面,去旧创新,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利益,适应时代潮流。

坚持“导”的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进行有效治理,坚决同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坚决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确保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要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对达赖集团的斗争方针,积极应对“后达赖”向“达赖后”转变的挑战,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深入揭批达赖集团变相搞“西藏独立”的各种反动图谋,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要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面落实管理服务教育职能,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对寺庙和僧尼的基本公共服务,及时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僧尼爱国爱教、爱社会主义,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要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严格审批管理宗教活动,依法做好活佛转世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藏传佛教商业化问题,强化对重点问题寺庙的集中教育整顿,强化对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的管理教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决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坚持依法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宗教活动和虚拟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及时过滤、发现、删除有害信息。在西藏日报、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等媒体上做好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的专题专栏,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在宣传教育中的应用,揭露其祸藏乱教、背叛民族、分裂祖国的反动本质。要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僧大德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有影响的高僧爱国人士,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爱国爱教代表人士队伍,支持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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